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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保全助维权,34万余元货款一次性履行
作者:曾楠轩 许青伟  发布时间:2024-12-26 09:26:43 打印 字号: | |

近日,汉台区法院西郊法庭通过诉前调解高效化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涉案款项一次性履行到位。

2023年3月,汉中某混凝土公司与安徽某建筑公司签订了混凝土买卖合同。混凝土公司按照合同要求向建筑公司提供混凝土,建筑公司确认收货后却迟迟未支付货款。多次催要无果后,混凝土公司于2024年6月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汉台区法院审查后依法进行保全,对建筑公司名下账户予以冻结。

后混凝土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建筑公司支付货款等费用。西郊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王德琴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为减少不必要的诉讼程序、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通过向建筑公司讲明利害关系,其同意主动履行案款并与混凝土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支付全部案款340895.5元。款项履行后,法院依法解除对建筑公司的银行账户冻结,案件在诉讼前端成功化解。

今年以来,汉台区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以最小的司法成本实现矛盾纠纷最大程度化解,在依法维权的同时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汉台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