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两件执行案件申请人向汉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送来了锦旗,表达对执行团队高效执行的感激之情。
邓某、田某因未按期偿还借款,被某小额贷款公司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某小额贷款公司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期间,王敏团队一直未放弃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直到2024年7月,执行团队经多方了解发现本案借款担保人某集团公司在安徽省某县人社局有80万元保证金,当即向该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第一时间将该笔保证金划拨至法院执行款账户,并向当事人兑付。
郑某因拖欠汉台区某轮胎经营部货款被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其限期履行给付义务,但郑某迟迟不予履行,汉台区某轮胎营业部遂申请法院予以执行。执行中经过多方查控,郑某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为保障申请人胜诉权益,李洪良团队多次前往被执行人户籍地、经营场所进行线下调查,终于发现其在宁强县有一笔债权即将到期,迅速赶往现场进行扣划并及时发放给申请人。
汉台区法院秉持“如我在执”的执行理念,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打通了权益兑付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