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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人民法院鑫源人民法庭发出年度首份“支付令” 快速解决讨债难题
作者:王慧婷 石琴  发布时间:2024-05-09 09:25:10 打印 字号: | |

法律文书



5月6日汉台区人民法庭鑫源人民法庭适用督促程序,发出2024年首份“支付令”通过发出“支付令”方式,督促被申请人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偿还债务,快速解决申请人“讨债难”问题。

这是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申请人某电商物流集散配送公司多次发运各类外发产品,申请人依约为被申请人提供运输服务,但被申请人长期以企业拆迁改制等原因为由,一直拒绝支付所拖欠的运费。多次催要无果后,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判令被申请人支付运费6849元。

汉台区法院鑫源法庭受理该案后,认为申请人某电商物流集散配送公司提供的证据事实清楚,欠款金额明晰、法律关系明确,故向被申请人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发出支付令,要求其十五日内向申请人某电商物流集散配送公司支付欠款6849元。该支付令送达后,被申请人未提出异议,表示会按期支付欠款该案从案件受理到结案仅用一天时间,帮助某电商物流集散配送公司要回欠款,切实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法官说法:支付令,是法院根据债权人申请向债务人发出限期支付现金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支付令具有更快捷、收费低、有效力、可执行等优势。许多纠纷标的额不高、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仅仅因为债务人不具备支付意愿或暂时不具备支付能力而引发诉讼,支付令是解决这类纠纷的便捷途径。


 
责任编辑:汉台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