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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三个年”活动】洛川县人民法院到汉台区人民法院交流执行工作
作者:余宝霞  发布时间:2023-08-04 09:01:58 打印 字号: | |

会议现场


8月2日上午,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杨剑一行到汉台区人民法院交流执行“三项机制”改革等工作。汉台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薛凡,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蒙,副局长刘延林和王和平参加交流座谈。

座谈会上,王蒙主任介绍了汉台区法院干警基本情况;薛凡局长介绍了汉台区法院执行工作基本情况,重点就执行团队化建设、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及执行指挥中心事务化集约运行等情况进行详细介绍;刘延林和王和平副局长介绍了汉台区法院办理的涉黑系列案件的执行情况及对相关涉案财产的处置情况;参会双方就涉案财产处置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及“事务集约、繁简分流、团队办案”的执行三项机制改革情况,执行工作中涉案财产的处置难点、执行异议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会后,洛川县法院一行参观了汉台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并就执行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与干警进行了个案交流。

参会双方一致表示,今后要进一步加强交流学习,互学互鉴,取长补短,进一步深化执行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共同促进执行工作整体质效新提升。


 
责任编辑:汉台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