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深入开展“三个年”活动】灵活运用“枫桥经验” 推动善意文明执行
作者:马荻  发布时间:2023-04-10 09:06:13 打印 字号: | |

执行现场


近日,汉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圆满执结了一起强制腾退案件。

涉案房屋系2013年被执行人余某购买杨某所有的位于村镇一处一层三间夯土结构房屋。杨某去世后被执行人余某将房屋陆续改造成二层六间砖混结构房屋,并加盖了彩钢棚,浇筑水泥院坝。2017年因该房屋被纳入当地拆迁安置补偿范围,杨某的子女以房屋所有权有争议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汉台区人民法院两次审理,判决确认被执行人余某将靠北三间房屋及所属院落返还申请人,并封堵靠北三间房通向二楼的通道。

        因该案的发生伴随了申请人离婚、遗产继承、当事人共用一个进出口、被执行人添加大量的附属物等法律关系,又涉及当事人主体众多、纠纷历时时间长、拆迁房可得利益巨大、各方矛盾突出等问题,执行工作推进受阻。为此,执行干警统筹考虑申请人的胜诉权和被执行人的生存发展权,充分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灵活运用柔性执行手段,在执行过程中多次前往社区调查,与网格员沟通,了解当事人生活背景、性格特点,准确定位利益平衡点,并针对性的制定了灵活执行方案,在与当事人间的多次协商后,最终使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汉台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