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名誉权纠纷。原告张兰起诉要求被告王霞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公开向原告道歉,澄清事实。
原、被告原系朋友关系,后因琐事,双方绝交,并都拉黑了对方的微信。后被告发现在原告的抖音平台仍有关于其本人的视频,便联系原告要求其删除,在此期间双方再次发生争执,被告便在自己的朋友圈中发布了涉及原告的不当言论及照片。内容发布后,被原告公司及身边的朋友知晓,对其工作及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困扰及压力。原告遂起诉,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公开向其赔礼道歉。
在庭审中,被告认可自己在朋友圈内发布以上言论及照片的事实,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原告的要求。但该事件的发生是因双方均有错误,所以应当相互道歉。最后,在法官的耐心细致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相互道歉,被告在其朋友圈内,对其之前发布的关于原告的不当言论及照片进行澄清。
法官提醒,网络非法外之地,它是一个连接外界的社交媒体,而且其传播速度比旧有的媒体更加快捷,发布相关言论之前,需要核实和慎重,否则将受到法律的惩罚和制裁。(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