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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被表彰为“汉中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荣誉称号,郑波同志被表彰为“汉中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作者:薛兆瑞  发布时间:2021-09-26 17:47:37 打印 字号: | |

汉台区人民法院荣获汉中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郑波同志被表彰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近日,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被汉中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表彰为汉中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荣誉称号郑波同志被表彰为“汉中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这一殊荣无疑是对汉台区人民法院在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中最大的肯定。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汉台区法院以超常意识、超常举措做好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判和执行工作,促进了社会生态和政治生态、经济生态的改善,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作出了积极贡献。2018年至今共受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4案302人(含分案非组织成员),其中涉黑恶案件8案217人,已全部一审审结,结案率达100%。2019年至今执结涉黑恶执行案件135案154人,没收及追缴违法所得执行到位金额11088.65万元,到位率98%;判决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执行到位金额32131.77万元,到位率98%,执行到位金额在全省名列前茅。因工作成绩突出,该院被评为汉台区扫黑除恶“先进成员单位”,刑事审判庭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专案组4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和“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荣记二等功和三等功。其中被告人余彦新等12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评为全省涉黑恶五起典型案例之一,入选2019年度陕西法院十大审判执行案件。


 
责任编辑:汉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