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普法宣传资料
为迎接第50个“世界环境日”,6月4日,汉台区人民法院在河东店镇褒河广场开展“6.5环境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普法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中,汉台区人民法院法律服务宣传队在现场设置宣传咨询台解答群众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条文,发放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册和普法宣传资料2000余份。
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引导群众树立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推广了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导鼓励村民通过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为生态环境保护做贡献。
发放普法宣传资料
为迎接第50个“世界环境日”,6月4日,汉台区人民法院在河东店镇褒河广场开展“6.5环境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普法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中,汉台区人民法院法律服务宣传队在现场设置宣传咨询台解答群众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条文,发放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册和普法宣传资料2000余份。
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引导群众树立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推广了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导鼓励村民通过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为生态环境保护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