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现将政法队伍整治顽瘴痼疾相关举报内容面向社会公开,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如实提供相关线索。
一、 顽瘴痼疾整治内容
(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一是中办、国办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二是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三是“两高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整治政法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范围包括在职政法干警、离任干警(原领导班子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政法干警在离任三年内,其他政法干警在离任两年内)、政法干警配偶、子女。
(三) 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四)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
(五)整治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其他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干警在离任三年内,其他人员在离任两年内。)
(六)整治政法系统行业部门及人民群众反映的其他突出问题。1.违反政治纪律;2.违反组织纪律;3.违反廉洁纪律;4.违反警容警纪;5.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二、受理群众举报方式
举报受理电话:0916-2235692;
举报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时;
受理期限:2021年6月底;
邮政信箱:汉台区中山街82号区委政法委;
邮编:723000;
受理范围:主要受理反映汉台区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政法干警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
欢迎广大群众如实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对诬告陷害、不实举报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诬告陷害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