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突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效,近日,汉台区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在审结两起关联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后,对案件履行情况进行后续跟进,使生效判决书得到及时履行。
因一起交通事故,程某某不幸身亡,段某某身受重伤。案件经审理后判决保险公司分别向二人赔偿损失,同时段某某因过错还要向程某某赔偿部分损失。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及时将二人的赔偿款赔付到位。但段某某年事已高,因伤势较重仍需治疗,没有赔付能力,而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又不够抵付其应当赔付程某某的金额。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情况,为保证案件赔偿到位,承办法官及时联系到两案代理人以及程某某和段某某的子女进行协调。最终段某某的儿子和女儿同意用保险公司支付段某某的理赔款先行赔付程某某,差额部分36000余元由二人自愿代替父亲承担。现场段某某的子女向程某某的子女再次道歉,程某某的子女第一时间拿到了全部赔偿款。该庭法官追求案结事了的做法得到了各方当事人的连声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