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当地法院执行局约谈当事人
近日,汉台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冯成收到一封来自买受人的邮件,邮件里装着的是买受人于2020年8月在司法拍卖平台竞得的房产顺利交付的回执。
原来,在张某申请执行林某、龚某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执行法官查封了被执行人林某名下位于福建福州的一处房产及地下室车位,买受人通过司法拍卖竞得该房屋。但该房屋由林某的前妻占有和使用,占有人以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为由先后向执行局提出对房产查封的执行异议,请求享有拍卖所得价款的50%,执行局通过释法明理,依法不予支持其请求。在拍卖成功后,占有人拒不主动腾房,期间,执行干警冯成多次联系占有人,动员其主动腾房未果。1月17日,执行干警及法警一行4人前往福建福州。考虑到该房产为占有人的唯一住房,并未立即采取强制腾房措施,而是通过联合当地法院执行局协同劝导、多次对占有人释法明理、分析利弊。5天的奔走与劝说,最终成功说服占有人在1月31日前自行腾房,并将该房产交付买受人。
在该案的执行中,执行干警秉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用心、用情、用力劝说房屋占有人自行腾房,既给与占有人一定的宽限期方便其安排住处,又使买受人安全感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