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午,来自陕西理工大学法学院的学生走进汉中市汉台区法院,旁听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的庭审。
该案的原告张某与被告赵某均系某校在校大学生,在2019年1月3日原告张某与第一被告赵某相约去本案第二被告马某经营的蹦床吧玩耍。在玩耍过程中被告赵某将原告张某从蹦床台上推下致使原告张某胸12、腰1椎体骨折,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原告张某诉请被告赵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并要求被告马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庭审中,被告赵某辩称把原告张某从蹦床台上推下是因为朋友间的嬉戏打闹不存在主观恶意,被告马某作为经营者未尽到相应安全保障义务也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告马某辩称自己作为经营者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和及时救助义务。二被告均提出原告张某主张的赔偿金额过高。由于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对赔偿金额争议较大,案件将择日宣判。
侵权责任纠纷是极易就责任划分以及赔偿标准发生争执的案件种类。汉台区法院结合案件以案释法,为在校大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