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下午,受汉台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汉台区人民法院会同区人大常委会、区司法局、公安汉台分局等部门领导向新任命的68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并进行了宪法宣誓。至此,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后汉台区首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圆满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为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汉台区法院联合汉台区司法局和公安汉台分局研究制定了《汉中市汉台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18年11月12日将此次人民陪审员选任的名额、条件、程序等相关事宜向社会公告。此次选任以随机抽选为主,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为辅的方式进行,经过各部门联合审查,从745名候选人中确定68人作为拟任人民陪审员人选。2月11日区人大常委会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全部合格。经2月13日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新任命68名同志为汉台区人民陪审员。
此次任命的68名人民陪审员中,年龄最大的64岁,年龄最小的28岁;其中男性42名,女性26名;中共党员45名,无党派23名;工作岗位分布医疗卫生、高等教育、工厂一线、基层干部等各行各业,充分体现了人民陪审员选任的民主性和广泛性。
据悉,汉台区法院将组织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任前培训,培训后新任人民陪审员即走上工作岗位,投入陪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