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司法系民生 审判促和谐
作者:许正武 马荻  发布时间:2017-08-22 15:10:28 打印 字号: | |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居住权”是公民基本的生存性权利。保障房作为国家对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住房制度,对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在保障房制度运行过程中,发生法律纠纷就不可避免,由于承租方位中低收入群体,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社会矛盾,从而使民生工程起不到好的效果,故在审理过程中正确处理这些矛盾就显得尤为重要。

 2017年5月,西郊法庭就遇到了这样的纠纷,十余租赁户因拖欠公租房租金被起诉到汉台区法院,要求交纳房租并腾退房屋,案件看似简单,但如果大量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得不到很好解决,很可能造成极为不利的社会效果,且该类案件并不适用一般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为此,办案法官没有简单的一判了之,而是在充分了解没有交纳房租的原因(如经济收入低,相关补助政策不了解等等),以及居住现状和相关政策后,办案法官一方面向租房者讲清法律及政策,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打消他们保障房就是“白住房”的错误意识。另一方面与公房管理部门积极沟通适用政策,确保无力承担房租的人能够享受政策红利,降低这一群体的租金压力,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所有案件均调解结案,避免了租赁户“二次失居”情况的发生,使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达到高度一致。

 事后,汉台区法院还同公房管理部门针对此类案件的特殊性举行座谈,座谈中,通过对案件中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剖析,提出了通过精细化管理,柔性司法,建立健全保障房进入和退出制度,引导承租户依法享受相关政策,如何预防、减少诉讼等建议,通过延伸审判促使保障房这一民生工程切实服务于中低收入家庭,促进了社会和谐。
来源:汉台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