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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 发出首份律师调查令
作者:吴磊  发布时间:2017-07-24 16:27:41 打印 字号: | |
  6月29日,汉台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巡回一庭法官应执业律师申请,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调查令实施办法(试行)》,发出了我区第一份《律师调查令》。此举开创了我区律师执业律师获人民法院准许,依法调取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证据的先例。

  今年6月,区法院受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为查明案件事实,原告代理人向本院申请律师调查令,案件承办法官在严格审查之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调查令实施办法(试行)》,经分管副院长审批,发出了上述律师调查令。7月18日,执业律师持该调查令在汉台区梁州路建设项目北关拆迁安置办公室调取到了涉案相关证据。

  律师调查令的发出不但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法官主动调查取证的负担,也扩大了律师搜集调取证据的范围,更提高了审判效率,在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收到了当事人和执业律师的一致好评。
来源:汉台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