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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案巧执行 案结事了亲情归
作者:韩雪 保大明  发布时间:2015-07-06 15:23:43 打印 字号: | |
  “谢谢人民法院、谢谢你们这样的好法官,谢谢你们在小茹成长路上的帮助和关怀……” 单亲女孩小茹的母亲徐某和爷爷老尚连声向法官表示感谢。

看到小茹与日夜思念的母亲见面时脸上甜甜的笑容,看到小茹的抚养费终于执行到位,看到曾经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放下心结握手言和的场景,汉台区人民法院几位执行干警忘记了经过四处寻找孩子母亲徐某的辛劳、忘记了多次上门给老尚做工作让其允许孩子与母亲见面的艰难。

事情还得从六年前的一起离婚案说起。2009年徐某因与丈夫尚某感情不和,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后经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因双方婚生女小茹已由尚某父母代养多年,为利于孩子成长,法院同时判决小茹仍由尚某抚养,徐某自2009年3月起至小茹成年或独立生活时止,每月给小茹支付抚养费200元。但因种种原因,徐某未如期履行其应尽的抚养义务。

  小茹的父亲尚某精神状态一直不稳定,其母亲徐某在与其父离婚后就失去联系,因此小茹就由爷爷老尚一人抚养。随着爷爷老尚日渐年迈,抚养小茹渐渐心有余而力不足。小茹爷爷作为实际监护人以小茹的名义申请至汉台区人民法院,要求执行徐某应付的抚养费用。承办案件的执行干警在接到案件后,陷入了沉思:“追索抚养费案件具有执行周期长、时间跨度大的特点,如果徐某拒付以后的抚养费,小茹又将每隔半年申请一次,同时也将使徐某和小茹的实际监护人老尚的关系更加恶劣,而这反过来又将严重影响小茹的身心健康和成长”。执行干警决定在首先解决抚养费的基础上,为小茹营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尽力弥合小茹母亲和实际监护人老尚之间的关系,促进小茹与徐某的母女感情。经查询,执行干警得知小茹母亲徐某的账户下无任何存款,法院想通过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徐某的银行存款的办法解决执行根本行不通,除非找到被执行人徐某,否则无法帮助小茹追索到抚养费。

  面对这样那样的困难,但再大的困难也要一个一个去攻克。随后,几位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徐某原住址,多方打听得知徐某与尚某离婚后改嫁,现居住留坝县城关镇。得知徐某下落后,干警们马不停蹄地赶往留坝县调查了解情况。几经波折,最终找到了小茹的母亲徐某,面对干警的询问,徐某始终一声不吭,最终只告诉执行干警“我也生活困难,无力承担抚养费。”凭借女性特有的直觉,其中一名执行女干警感觉徐某似乎另有隐情。执行干警围绕“孩子的现状、母亲的责任、法律的规定”对徐某进行劝诫,徐某敞开心扉,向干警们道明原委。原来,徐某本人并非不愿支付抚养费,再婚后另育子女、经济拮据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离婚后与前夫尚某一家矛盾重重,由于实际监护人小茹的爷爷老尚坚决拒绝徐某看望孩子,后来才没有支付抚养费。

  了解到徐某的真实想法,执行干警们决定对症下药,加强了对小茹的实际监护人老尚的思想教育工作。面对老尚这个“倔老头”,干警们一次、两次、三次……的登门拜访,开始对老尚的“攻坚战”。大家先从小茹学习生活所需要的环境和老尚家庭情况的实际困难入手,让老尚明白自己独立抚养教育小茹确是困难重重的。在此基础上大家又通过讲案例、说道理这种通俗易懂的方式,让文化水平不高的老尚充分认识到给付抚养费等是徐某应尽的义务,但其有探望、教育和关心小茹成长的权利。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数次登门释理说法,“倔强”的老尚终于同意小茹与徐某见面,并表示只要徐某按时支付小茹的抚养费就不再阻止其探望和教育小茹。双方当事人终于取得一致,但是该如何安排见面的问题呢?同样身为父母的执行干警们细心地考虑到小茹自小与母亲徐某分离的实际情况,决定将见面时间安排在小茹周末放假的时候,会面的地点就在法院的接待室……。

  一见面,小茹母亲将一沓钱双手递给爷爷,还轻轻地说了声“您辛苦了,谢谢您了……”;看着爷爷刚进门时紧锁的眉头逐渐舒展开来还露出些许笑意,并答应以后每年寒暑假让自己去和妈妈一起过;怀里抱着母亲为其买的生活和学习用品的小茹心里无比的高兴。“谢谢法院的叔叔、阿姨们,谢谢你们让我又见到了妈妈,谢谢你们让爷爷不再担心我今后的学习生活……”
来源:汉台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