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情人被丈夫殴打,情夫愤怒之下对情人丈夫大打出手,一时冲动令其身陷囹圄。近日,汉台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生有期徒刑八个月。
被告人张生,宜宾市人,已婚;花眉,女,汉中市人,已婚。张生在成都打工期间与花眉相识,后二人发展为情人关系并同居。2013年4月,张生之妻因其外遇与其离婚,张生离婚后,鼓动花眉与其丈夫刘文离婚,但花眉一直未下决心。张生便瞒着花眉与刘文联系,称其已与花眉好上了,让二人离婚,刘文事后联系花眉问其是否出轨,花眉对此矢口否认。2013年10月,花眉因事返回汉中,张生亦尾随其回汉。10月30日,刘文在车站接到花眉后,当即追问其是否出轨,花眉承认有外遇,刘文愤怒之下打了花眉一巴掌。在暗处尾随花眉的张生见状,心生怒气,随即冲上前用拳击打刘文面部等处,并用右膝盖顶刘文左大腿将其摔倒,致其右侧髌骨粉碎性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右肘部皮肤擦伤。经司法鉴定,刘文右膝部损伤致髌骨骨折属轻伤二级;右侧前交叉韧带损伤属轻微伤。作案后张生外逃,直至2014年9月被抓获。案件审理中,被害人刘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张生赔偿刘文各项经济损失33000元。
汉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生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后果,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综合其认罪悔罪表现、赔偿谅解等情况,遂作出以上判决。(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法官寄语:情之一字,自古难以言说明白。本案中,张生与花眉在婚姻存续期间,均背离了作为丈夫和妻子的责任,实施了本就该受道德谴责的行为,被告人因外遇离婚后不思悔改,反而劝与其保持不正当关系的花眉离婚,最终自酿苦酒自己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