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90小伙经济拮据起歪心 一月疯狂作案9起获刑
作者:崔沫  发布时间:2015-02-25 11:40:45 打印 字号: | |
  两名90后小伙因经济拮据打起歪主意,盯上深夜独行路人实施抢劫。1月19日,汉台区人民法院以抢劫、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王宝林、闫易坤十六年和五年有期徒刑。

  2014年4月30日至5月26日,被告人王宝林、闫易坤因经济拮据,选择夜晚在汉台区城区行人稀少路段,瞄准单身行路人,趁其不备用随身携带的刀子对其实施抢劫,夺取挎包或者掳走佩戴的饰品,短短二十多天,二被告人作案9起,其中王宝林参与实施9起,闫易坤参与实施2起,共抢劫他人财物价值16000余元。5月27日、6月5日闫易坤、王宝林先后落网,在公安民警对王宝林实施抓捕过程中,王宝林抗拒抓捕并用刀刺伤公安民警,归案后二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检察机关以被告人王宝林、闫易坤犯抢劫罪、被告人王宝林犯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

  汉台区人民法院通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宝林、闫易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王宝林抗拒抓捕,持刀故意伤害民警,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告人王宝林以抢劫罪、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对被告人闫易坤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法官寄语:通过违法手段“赚钱”只能是自毁前程,一旦触犯法律红线,终将受到法律严惩。告诫年轻人,只有用双手辛勤劳动,获取合法收入才是唯一正确的赚钱途径。
来源:汉台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