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汉台区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区委第七督导组组长刘汉文一行出席会议并作指导讲话。
会上,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一全面总结了该院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并就如何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出具体要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区法院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要求,在区委第七督导组的悉心指导下,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密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要内容,聚焦“四风”突出问题,联系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突出工作创新,扎扎实实完成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实现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宋一院长指出,教育实践活动有期限,但贯彻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他要求,全院干警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讲话要求,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要切实把提升司法公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狠抓案件质效,落实司法改革目标任务;要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区委第七督导组组长刘汉文充分肯定了汉台区法院的教育实践活动,他认为,区法院教育实践活动组织领导有力、理论学习深入扎实、查摆问题深刻到位、制度建设健全,既全面完成了规定动作,自选动作也体现了求新求活,整体情况优良。对今后工作,他指出,虽然召开了总结大会,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没有结束,要坚持作风建设常抓不懈,持续做好整改落实工作;要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区委正在开展的“改革、创新、担当”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相结合,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依法治市工作相结合,与完成全年目标工作任务相结合,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要继续做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完善工作,不断巩固和深化教育活动成果,建立工作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