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7月8日在给大法官的求助留言,已得到解决,我对解决结果满意,我所反映的问题汉台区法院王法官给讲的很详细,也纠正了铺镇法庭的工作作风,对问题处理的很及时得当,我很满意,我在这里感谢汉台区法院的王法官,谢谢,你让我感受到了法律对弱者的保护和对强者的公正,在此对你们说声谢谢,我爱你们。”这是2014年9月15日,网友在给大法官留言栏目中的留言,从字里行间渗透着留言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
2014年7月8日大法官留言栏目中一个“求助四次无望,看来唯有求助中央巡视组了”的留言,经上级法院转到汉台区法院,留言贴反映的情况引起了汉台法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高度重视,纪检组长亲自带领监察室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后查证,除留言人所反映书记员收取200元邮资费属实外,其余内容是留言人随意篡写的,目的是引起重视和关注,让承办法庭尽快办理案件。
查清情况后,院党组就此事在全院大会上对铺镇法庭及涉及人员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承办法庭立即退还了当事人垫付的200元邮寄送达费用。9月12日,区法院监察室王汉玉法官到留言人家中,将法院处理决定当面回复留言人,留言人很感动,于是就出现了开头一幕。
今年以来,汉台区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开通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举报中心网站,聘请了13名廉政监督员,制定了《汉台区人民法院关于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等规定,通过每周在内网上发布廉政短信,使干警在浓厚的廉政氛围中时时刻刻警钟长鸣,规范自己的言行,以廉正身。对每一位来访人员都耐心细致做好接待,对每一起投诉举报都认真核查,是区法院纪检监察工作遵循的原则,更是当事人认可满意的根据。在区法院多措并举推动下,汉台区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有了新的起色,焕发出勃勃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