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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速执行 当事人送锦旗致谢
作者:杨帆  发布时间:2014-06-26 14:46:33 打印 字号: | |
当事人向法院送来感谢锦旗
  2014年6月19日,汉中市世纪阳光商厦有限公司的代表将一面写着“践行群众路线、服务企业先锋”的锦旗送到汉台区法院,感谢执行法官高效快速为其执行兑现2万余元的债权。

  2012年6月,原告汉中市世纪阳光商厦与被告邵某因代位权纠纷诉至汉台区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由被告邵某于2014年3月31日前赔付货款27200元。调解协议生效后,邵某逾期未按约定支付货款,原告汉中市世纪阳光商厦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中,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邵某实施“四查”,即到公安机关查询户籍信息、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产信息、车管所查询车辆信息、银行查询存款信息,经查,发现被执行人邵某在汉中市某银行尚有存款,随即果断对该账户进行冻结,并按程序对款项进行扣划,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收到执行款后,申请方对法院执行反应快速和认真的工作态度表示满意,于是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来源:汉台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