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6日,张某无证驾驶车辆经过汉台区某十字路口时,适逢李某骑电动车行至该路口,两车相撞,李某倒地,电动车受损。事故发生后张某驾车逃逸,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张某经公安机关侦查后逮捕归案,后被取保监视居住家中。案件起诉至汉台法院,在庭审时李某以自己没有撞人和视频里看不清谁是司机为由百般抵赖,拒不认罪。考虑事故发生位于乡间小路,虽有迎面车辆提供行车记录仪的视频和周边村民的证言,张某又拒不认罪,为准确定罪量刑,汉台法院刑事法官决定进行一次实地勘查。
2014年6月17日上午,汉台区法院审理该案件合议庭成员与汉中市交警支队二大队干警一同来到案发现场。通过实地查看、丈量距离和走访目击证人,实地还原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获取事故发生具体位置、被告人的行车轨迹以及周边自然环境等第一手资料。办案法官表示实地勘查结束后,合议庭将综合车辆剐蹭油漆鉴定结果进行全案证据认证,以保证判决的绝对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