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申请执行人李志强、李天亮和被执行人李小平在和解笔录上签上姓名的时候,汉台区法院执行一庭干警胡翔、吴善斌悬了几个月的心才稍稍安定下来。
2014年2月23日,胡翔、吴善斌又接到了庭长批转的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案。由于此类案件被告人往往因犯罪被羁押,原告多致伤、致残,双方矛盾激化,执行难度较大,若案件久拖不执,会大大影响法院公信力。因此,承办法官在接到案卷的第一时间就赶往原被告居住的汉台区武乡镇同心村了解情况。
通过走访,承办法官摸清了双方矛盾的由来。本案申请执行人李志强、李天亮与被执行人李小平系同组村民,两家因责任田边界和排水等琐事发生纠纷,争斗中,李志强、李天亮被李小平刺伤,花费一万多元医药费。经法院判决,李小平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赔偿李志强、李天亮的医疗费用。判决生效后,被告李小平入狱服刑,但拒不支付赔偿款,双方对立情绪非常严重。
因为被告李小平在安康监狱服刑,承办法官加紧制作执行通知书向李小平邮寄送达,督促其履行义务,同时着手开展调查工作,当查询到被告李小平在汉中市农业银行的账户中存有八千余元存款时,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冻结了该存款。谁知,法院刚采取冻结措施,被执行人李小平妻子就多次到农行营业厅哄闹、辱骂工作人员,干扰银行正常营业秩序。
此时,随着承办法官对案件的深入了解,原来原、被告两家的心结还在责任田边界划分上,如果强行采取强制措施,非但不能化解两家的积怨,还极有可能引发新的矛盾。于是,承办法官又来到双方当事人居住的同心村,一方面与镇政府、村委会干部进行座谈,争取基层组织的支持,共同研究案件解决办法;另一方面,对已刑满释放的被执行人李小平及其家人进行普法教育,让他们认识到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此外,承办法官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协商,积极促成他们和解。当承办法官第六次到申请执行人家登门调解时,李志强、李天亮深深地感动了,他们没想到,为了自己一万多元的赔偿款,法院执行干警不辞辛苦,契而不舍地一次次上门做工作,在和承办法官又一次诚心交谈后,他们主动表示,只要处理好双方责任田的边界及排水问题,愿与被执行人李小平和解,赔偿款分文不要。
做通了申请执行人的工作,承办法官又马不停蹄地给被执行人做工作,并通过与镇、村干部三方协商,对申请人及被执行人的责任田四址边界等问题进行了明确界定,双方达成和解,案件顺利执结。(文中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