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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进校园 调解促和谐
作者:陈曼  发布时间:2014-04-16 08:27:26 打印 字号: | |
  4月8日是汉台区人民法院民巡二庭确定开庭审理原告汉中市汉台中学诉被告曲某、张某房屋租赁案的日子,但过了预定的开庭时间,除原告汉中市汉台中学按时到庭外,其他被告均未到庭。虽然按法律规定可以缺席审判,但因涉及此案的同类型案件有八起,八家商户相互联系、拒绝腾房,与原告矛盾非常尖锐,如果简单地进行缺席审判,虽然能够结案,但执行将会面临困难,而其他六户商户正在观望,案件一旦处理不好很有可能引发集体上访。

  承办法官将情况汇报给庭长后,经研究,决定将审判庭开进校园。于是,民巡二庭的法官们迅速行动,一行五人来到了租房处,将八起案件的原被告召集到一起,在汉中市汉台中学办公室内现场开庭。

  该几起租赁案件中,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均已于2013年到期,原告方要求收回出租房屋,改建宿舍。而被告方都是做生意的商户,有的担心一旦搬走会损失大批的顾客资源,有的系缴纳了数目不菲转租费转租而来,且在经营中又投入了大笔装修费用,要求原告方汉台中学给予补偿。摸清了双方的症结后,法官们便对症下药,首先给双方当事人进行普法宣传,再耐心进行释法析理,一方面明确指出被告要求的部分补偿没有法律依据,另一方面指出原告改建女生宿舍是学校发展需要,应该给予支持。法官们灵活运用当面调解、背靠背调解等方式,将统一调解与个案调解相结合,希望双方能够相互理解、换位思考。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反复做调解工作,八名被告最终都同意在合理期限内搬出租赁房屋,并向原告缴纳拖欠的房租及水电费,至此,八起案件顺利调解。
责任编辑:陈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