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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遭遇养老尴尬,驻村法官现场上普法课
作者:王晶  发布时间:2013-09-30 08:47:58 打印 字号: | |
  • 驻村法官在龙江村委会开庭审理
  • 法官教育引导老人子女
  9月25日,汉台区法院西郊法庭的法官在龙江街道办事处龙江村委会现场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给到场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家住龙江村的张某膝下有两儿五女,女儿陆续出嫁,儿子也分家另过。1993年,老伴意外死亡,张某一人独居老房至今。随着年龄增长、劳动能力下降,体弱多病的张某生活逐渐不能自理。常言道,养儿防老积谷防饥。张某现在正应该是子孙满堂、颐享天年的时候,可说到赡养,部分子女却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他们推诿的理由也是千奇百怪,大儿子强调他已为母亲提米送油,医药费得几兄妹平摊;小儿子称自己无工作还要照顾自己的小家庭,没有能力赡养母亲;大女儿和二女儿则说自己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赡养母亲必须与两个儿子分清等级……无奈之下张某只好将子女们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他们承担赡养费和医疗费。

  

  法官:不赡养老人没有任何理由和借口可言

  审理过程中,法官严肃地教育张某的子女,赡养老人,是做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抚慰的义务。不管老人有无过错,不管利益如何分配不公,兄弟姐妹之间有何恩怨,这都不应该成为儿女不尽孝道的理由。百善孝为先,何况张某年岁已高,多病缠身,更需要子女的悉心照顾。不赡养老人,无论是从社会公序良俗,还是从法律角度,都会受到谴责和制裁,子女没有任何理由和借口可言!

  

  子女:子欲养而亲不待,我们以后会好好赡养老人

  在法官的说服教育下,张某的子女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张某的女儿说,我们要的其实就是个公平。我们平时也都时常回家看望母亲,给她洗衣做饭、买药看病。俗话说,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虽然两个兄弟,尤其是小弟,在母亲的赡养方面逃避责任,未尽义务。但我们兄弟姐妹之间的争吵不该影响到对母亲的赡养,母亲的身体本来就不好,她对我们的要求也不高,我们会尽全力满足她,以后在生活上也会给她更多的关心和照顾。最终,老人的子女均表示愿意赡养老人,并按比例承担老人的医疗费用。

  

  村民:我们也为人子女、为人父母,这就是一面镜子

  庭审结束后,驻村法官也趁热打铁,给村民上起了普法课。村民对法官到村里开庭给予了极高的评价。村民你一言我一语,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和受到的启发。有人说,我们也为人子女、为人父母,父母就是子女行为的镜子,我们要给孩子做个好榜样。有人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我们体会很深,赡养老人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有法律问题就找驻村法官”,这在西郊法庭的辖区内已经深入人心了。不论是一般的调查了解,还是遇到具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西郊法庭的驻村法官们都把办公放到田间地头,把庭审开到村民家门口。这样既方便群众,又可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宣传效果,赢得了村民们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