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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高效弥和邻里关系
作者:熊伟  发布时间:2013-09-06 14:38:44 打印 字号: | |
  • 现场调解
  • 握手言和
  9月3日,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成功的对一起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部分进行了调解,从法官组织调解到被告人赔付案款仅用了半天时间。

  2012年8月15日被告人柏某因自家田地内的玉米被盗而与同组村民张某发生争执、厮打,在厮打过程中被告人柏某持铁扳手击打被害人张某头部,致张某颅骨骨折,十级伤残,经鉴定为轻伤。案发后被害人张某住院治疗三个月,被告人柏某只赔偿了5000元医疗费。公安机关立案后被害人张某多次到村委会、派出所、镇政府信访,要求解决其赔偿问题,因当事人双方矛盾较大,致调解未果。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案件承办法官依法告知了被害人张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庭室领导考虑本案双方矛盾大,且被害人张某年事已高,便安排承办法官到当事人所在的汉台区宗营镇曹冲村进行现场走访,组织调解。2013年9月3日早上10时承办法官首先到曹冲村当事人家中分别给原被告做疏导工作,讲明附带民事调解的程序和法律后果。中午11时,通知双方到村委会进行调解,并邀请该村张村长参加调解,从构建和谐邻里关系,化解双方矛盾的角度,共同给双方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下午13时许,当事人双方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人柏某再向附带民事原告人张某赔偿20500元。调解结束后,被告人柏某主动向被害人张某鞠躬道歉,张某念柏某年轻,一时冲动,又系邻里关系,对柏某表示谅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中午2时柏某将赔偿款全部履行到位。使该案附带民事部分得以妥善解决。

  近年来,汉台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中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数量不断上升,这些案件原、被告矛盾较深,对立性强,调解难度大,为了防止民事部分调解不成,给下个环节的刑事部分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增加压力,而加剧当事人及其家属的矛盾。刑事审判庭始终本着注重调解、审执兼顾、化解矛盾的宗旨,采取主管院长、庭长亲自主持调解、主动邀请基层组织代表参与调解,承办法官不厌其烦加班加点多次调解的工作方式,对大部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民事部分调解结案,最大化的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