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8日,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几经周折,多次在被执行人家门口以及经常出没地蹲守,现场将被执行人封某截获,并使案件顺利展开了执行。
四处借贷耍赖皮,主张债权遇阻力
2011年12月,汉中市某电器公司老板封某及其妻子徐某某以经营运转需要为名,用住房抵押的方式在某小额贷款公司贷得人民币40万元并办理了房屋他项权证。同时封某又以用住房抵押的名义分别写下借条,在其他人手中借得几十万元。借款到手后,封某并未按时还本付息。后小额贷款公司等三个债权人分别将其起诉至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经判决封某应偿还小额贷款公司本息48万余元、偿还某租赁公司2.3万余元,偿还债权人金某某本息2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封某不但未按照生效判决履行还款义务,反而和各债权人玩起了“太极”,要么借口生意上的外债收回来就归还、要么就和债权人“躲猫猫”玩失踪。无奈三债权人分别向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拖延威胁加隐身,抗拒执行手腕深
前述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遂立即通知封某、徐某某,责令其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一开始,两人显得态度极其诚恳,并与债权人协商好先归还4万元,剩余的款项于2012年11月归还,否则按照判决书以抵押的房产变卖或拍卖抵偿。其后,封某、徐某某一会儿谎称在外筹钱、一会儿谎称在收货款,拒绝履行法定义务。法院在依法查询后得知,其夫妻名下的某电器公司实际在审判前就早已停止经营,银行存款、车辆等在借款到手后也已转移。鉴于此,法院依法先后发出了查封公告和腾房公告,查封了封某、徐某某已设定抵押的共同房产并责令其于2013年1月10日前迁出房屋。封某、徐某某看到家门口贴的公告后,当场发飙撕毁了公告,并双双到法院扬言 “你们若要强制执行,我们就把老家的老人全部弄到你们法院吃住”、“要想我们腾房,没门!你们要抓要拘留随便,有本事关我们一辈子!”、“我们要闹你们法院、闹政府!”。执行法官耐心的向夫妻俩释法说理,夫妻两依旧吵闹不休,扬言要上访。随后这对老赖夫妻便又开始了“隐身计”。家里无人居住、电话换号、手机关机,甚至元旦节家中也不见人。一时间、债权人无法找到两人,只能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法院,频频到法院询问执行进度,这让全体执行法官感到了巨大的压力。
机关算尽仍就“擒”,最终难逃被执行
为尽快使上述案件得到执行,保护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必须从已查封的抵押房产上找到突破口,而为了达到最佳的执行效果就需要尽量找到封某、徐某某,这样才能使查封的房产得到及时执行。经多方走访调查了解到,封某、徐某某就躲藏在本市,因其四处借款、债权人众多,常应付上门讨账的债权人,具有一定的规避执行、逃避债务的经验。法院无法查实其财产状况,就是因其在借款到手之后便及时的转移财产。鉴于此,执行法官们从2013年1月得知这对“老赖”夫妻“隐身”后,便开始了对其两人的调查和蹲守。执行法官们不惧天寒地冻、雨雪路滑,先后多次前往其老家勉县查访,并多次在其居住的小区查探、蹲守,却都一一落空。与此同时,为了尽快落实生效判决书确定的内容,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汉台区法院向汉台区人大、政协通报了案情,并与检察、公安部门、社区基层组织联系,形成联合执行机制,拟在两“老赖”隐藏不出的情况下,强制腾退房屋。2013年2月,据认识封某、徐某某的群众反映,两人可能春节要回家,执行法官遂进行密切关注,但封某于春节期间偷偷潜回家中,很快就又消失,之后一直没有发现本人。2013年4月8日,据一知情人反映,封某可能于当日下午悄悄潜回家中,于是执行法官们再次到其家门口蹲守,终于在下午16时将封某堵在家中。封某在接受询问时百般抵赖,拒不承认自己有履行能力,亦不愿自行按照判决迁出房屋,法院遂作出对封某进行司法拘留的决定。在拘留所,失去自由的封某原本那一张的无所谓的面孔当即变成一脸“愁云”,表示愿意配合法院迁出房屋。被执行人徐某某得知丈夫封某被拘留,赶到拘留所后嘴里嚷嚷着“强制执行了房产无处可住,不行也把我关这里,关十年八年都行……”。执行法官随即拿出携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向其指出“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是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此时同为被执行人的徐某某亦失去了“亢奋”。
2013年4月9日,汉台区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现场监督腾房执行。法警带着封某当场清点了房内物品并签字确认,随后所有物品被搬出。下午16时,腾房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