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星期一,中国传统的农历小年才过一天。天气阴冷,小雨中时不时夹杂着雪粒。
刚到洋县调查取证结束的西郊法庭法官们才将卷宗材料放到办公桌上,还没有来得及坐下喝口水,庭长牛江明的手机便响了:“喂,是牛庭长吗?我是三里店村的村支书,我们村上村民芦某,因为交通事故起诉了10万元的赔偿款,听说才立案,现在又到被告家里闹去了,我担心出事,就想到了法官工作室的法官,希望你们能赶过来处理一下……”
此时,已经下午5点35分,顾不得多想,牛庭长果断说:“支书,你先稳定好在场村民情绪,就说法院的人马上就到,千万不要让事态扩大……”挂掉电话,牛庭长立即和驻村法官出发。
路上,牛庭长和驻村法官王汉玉开始作交谈,“三里店村的村民芦某是有一个案子,今天刚转过来,诉状还没送达给被告,眼下就是年关,我们必须从当事人的思想安抚和调解上下功夫”,“前段时间该村刚刚挂牌,我们留下了便民联系电话,而且向乡亲们承诺有事情可以随时联系,他们能够在这个时候打电话向我们求助,说明设立法官工作室符合群众需求,更说明群众相信我们”……
下着雨,路不好走,几公里车却开了十几分钟。来到被告王某家门前,原告躺在拉板车上抱着腿叫喊着要被告拿钱,几个家人也将被告家的门围的水泄不通。见法院的人来了,被告家人也一股脑围了上来,场面一片混乱。在法官和村干部共同努力下,双方被劝到了村委会旁的“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室里。
在法官的询问下,双方道出了事情原委。2011年12月11日下午,原告芦某骑两轮电瓶车时,与被告王某驾驶的轻型货车追尾相撞受伤。经交警队多次调解未果,原告要求被告赔偿101763.76元损失。被告则以赔付标准高、年底缺钱理由拒绝调解。在法官工作室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开始相互指责,原告卢某认为被告王某没有诚意,芦某的妻子一下子冲出办公室,扬言要将芦某拉到被告家过年,刚缓和下来的气氛顿时又紧张起来。
法官立即将王某拉到一边,对其进行劝导,一番入情入理的批评教育后,王某的态度总算软了下来,因为他从法官的释法中知道要面临的法律后果。考虑一会后,王某答应坐下来调解,此刻时针已经指向晚上8点。法官没有歇息停顿,接下来的调解异常艰难,一轮又一轮的争执、缓和、再争执、再缓和……。最终,双方在法官和村调委会干部的共同努力下,达成了“由被告王某赔偿61509.78元,折抵其已支付的住院费31509.78元,另再行于调解书送达之日一次性给付人民币30000元”的调解协议。处理完这一切,已是深夜10点半钟。
一起剑拔弩张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在法官工作室6个多小时的努力下,得以妥善化解,当事人双方都表示可以安心过年了。
随着汉台区法院“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不断深入开展,群众对此项工作有了更多了解,同时也有了司法新期盼,很多村民表示,他们对法官工作室这种零距离法律服务、低成本进村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做法表示欢迎和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