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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法院敲响新春第一槌
作者:盛洁  发布时间:2013-02-18 14:28:09 打印 字号: | |
庭审现场
  2月16日,正月初七,浓浓的年味还未消散。上午9时整,在汉台区人民法院101审判庭,民二庭审判法官庄严的宣布“原告中国农业银行汉中市汉台区支行诉被告王小强、李伟、贾辉、何小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开庭……”,从而敲响了蛇年新春的第一槌。

  被告王小强是汉台区铺镇辖区的村民,2009年11月,因购买农用车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汉中市汉台区支行申请农户四户联保小额贷款20万元,期限一年,被告李伟等三人为王小强提供联名担保。借款到期后,被告王小强仍欠原告本息49000元,原告即诉来法院,要求其与三名担保人履行还款义务。案件审理中,被告王小强外出打工下落不明,办案法官经多方寻找,得知第二被告李伟将于春节期间返回家中过年,办案法官及时与李伟取得联系,析法释理,说服其回汉中后参加诉讼,并定下春节上班后第一天开庭审理案件。当被告李伟按期来到法院时,看到法院整洁的办公环境,参加了紧张有序的庭审活动,他感慨地说道:“真没想到法院为方便我们农民工诉讼,正月初七一上班就开庭。通过庭审活动,也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法院如此为我们老百姓着想,我一定积极配合法院,设法联系上被告王小强,让其尽快履行义务。”话音还未落,这边,合议庭的法官们顾不上休息,再次坐上神圣的审判台,重新投入另一起案件的审理中。

  新年新气象,节后汉台区法院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的展开。立案信访大厅,立案干警正在热情细心的接待来院咨询立案的15名群众,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3起案件当即办理完立案手续;会议室里,春季作风整训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办公室里,法官们埋头卷宗,仔细研究案情;楼梯走廊里,执行法官匆忙的脚步正奔走于执行现场,为申请执行人追钱讨债……

                 (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徐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