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临近双节,区法院西郊法庭被汉台区人民政府授予"二零一二园林式单位"荣誉称号。
自汉台区政府开展创建园林式单位活动以来,为树立人民法庭良好形象,营造优美、整洁的审判工作环境,西郊法庭高度重视法庭建设工作,将法庭绿化建设与审判任务工作紧密结合,在审判任务繁重、经费资金缺乏的情况下,合理利用现有空间及资源,劳逸结合,积极发动庭室干警改造庭院环境。在绿地护养、花草种植上,购置修剪器械,浇水设备以及肥料、药品等,并组织干警不定期修剪、除草。目前院内绿树成荫,四季呈春,与周围环境协调相承,环境卫生和法庭面貌不断改善。优美舒适的环境氛围不但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热情,有效舒缓了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更使全庭室凝聚了巨大的工作能量。
9月以来,为了保证每月均衡结案,缓解年底结案的压力,西郊法庭做到了早安排、早准备、早谋划。仅本月全庭干警审结案件共计19件,其中调撤15件,判决4件,调解率达79%。同时,法庭继续深入推进审判"五进"工作,充分发挥“三调联动”机制的作用,先后5次深入案发地,把法庭审案搬到田间地头,尽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力争在年底再次实现零积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