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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在这里消融
武乡法庭调解工作法解析
作者:马宝军  发布时间:2012-09-25 15:11:52 打印 字号: | |
  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首要职责。在履行这一职责的过程中,武乡人民法庭结合辖区案件特点及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实际,把案件调解工作做为化解矛盾的主要手段和方法。他们坚持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和判前调解三结合;利用诉讼代理人、当事人近亲属、基层组织进行调解;对情况不同的当事人,因案施法,采取说理与讲法相结合;当庭调解与庭外调解相结合;依法维权与合理让步相结合。经过多年的实践、推敲、归纳,有针对性地总结出“亲情感化法”、“背对背法”、“冷处理法”和“亲临现场调解法”等行之有效的民事调解方法,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1-8月武乡人民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125件,审结73件,其中调解60件,调解率82%。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亲情感化法”适用于抚养、赡养、继承等亲属关系纠纷案件。这些纠纷大多都是因为一时之气,或因琐碎小事引起,但随着矛盾越积越深双方都不愿意放下架子。法官在办理这类案件中,通过与当事人沟通,帮助他们回忆双方先前曾经拥有过的快乐日子。让他们认识到反目或仇恨给未来的生活造成巨大伤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亲情感化,最终使双方达成共识,消除隔阂。

  “背对背法”可在庭前、庭中、休庭或庭后,根据双方当事人情况适时进行。一般先由法官找一方当事人谈话,通过沟通,了解这一方对案件实质性问题的想法;然后,法官再与另一方当事人谈话,通过交流,法官了解到这一方对案件实质性问题的一些想法,最后,法官综合双方的观点,从中找到双方的共同点后,反复与双方交谈做调解工作,最终使双方达成共识。

  “冷处理法”比较适合处理离婚案件。因为一般来说,多年夫妻从婚姻的幸福殿堂走上法庭,双方必定经历了激烈的思想斗争,一般都在气头上,如果这时调解,很有可能收效不大且会两头受气。面对这种情况,法官一般会选择让双方先回去冷静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双方的父母亲朋好友必定会做一些调解工作,帮助双方当事人解开一些疙瘩,消除一些误会,有些当事人则会主动撤诉,双方和好如初,就是有一些当事人没有完全想通,也给法官做进一步调解工作创造了一些有利条件,有利于矛盾最终得到妥善解决。

  “亲临现场调解法”是承办法官亲自到案发现场或案发地了解、勘查案件事实情况,获得了可靠根据后组织当事人双方现场调解的方法。此方法优点有三:一是方便当事人诉讼,体现法院司法为民;二是可以在现场获取双方举证均不能解决的疑难;三是现场就案讲法,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法官亲临现场可以实地指认,尤其受到对举证责任等法律规定不甚明了的老百姓欢迎,利用双方沟通和法官分析判断案情后作出正确的处理,当事人对法院裁判感到信服。此法主要是针对不易判明的事实而使用,如相邻权、健康权纠纷等类型案件,运用此方法,不仅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更能提升司法公信。
责任编辑:徐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