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2日,区法院召开第十二次审判委员会会议,全体审判委员会委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宋一院长对各审判委员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求新任命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充分认识审判委员会的重要性,积极履行委员职责,切实担负起指导本院审判工作、研究和决定审判、执行中的重大问题这一责任。二是面对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每一位审委会委员都要集中精力调研、收集审判工作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深究问题产生的根源、探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对合议庭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和疑难重大案件集体把关,从严治审,实现审判委员会判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要讲业务、讲学习、讲能力,各审委会委员不仅要学习政治理论、提高政治素养,还要坚持不懈的对新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弥补法律知识陈旧、存在知识空白造成评案水平低、评案能力差等不足。四是要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参会,积极发言讨论,做好对案件情况的保密工作。
宋一院长结合当前形式,就如何发挥审判委员会作用,实现判案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必将推进法院深化改革、实现审判管理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