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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法院在汉中监狱公开开庭、当庭宣判、就案讲法
作者:吴磊  发布时间:2012-05-28 10:00:38 打印 字号: | |
  • 刑庭在汉中监狱审判现场
  • 刑庭审判长向被告发问
  • 公开宣判暨法制教育大会现场(1)
  • 公开宣判暨法制教育大会现场(2)
  • 汉台区法院副院长陈光德对全体服刑人员进行法制教育
  2012年5月25日下午,汉中市汉台区法院在陕西省汉中监狱公开开庭审理了吕远群、袁跃华故意伤害、袁侣庆脱逃三起案件。庭审后,经合议庭评议,区法院刑庭索晓江庭长当庭宣判分别对3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刑罚。宣判后,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光德对监狱内参加旁听的2700余名服刑人员进行了法制教育,汉中监狱、汉台区检察院的部分领导参加了公开宣判暨法制教育大会。

  区法院此次公开开庭、宣判暨法制教育针对的是在监狱内发案较高的逃脱、行凶、伤害等严重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体现了汉台区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坚决从重、从快予以严惩的决心。在法制教育大会上,陈光德副院长要求汉江监狱全体服刑人员一是要端正态度,认罪伏法。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规纪律,服从狱警的教育和管理,以积极改造的态度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二是要加强学习,认真改造。要加强自身思想和道德修养,抵制诱惑,坚决同违规违纪行为、狱内又犯罪行为作斗争,以实际行动积极改造。三是要排除杂念,树立信心。要安心改造,积极参加监狱组织的各种活动,并联系自身实际,反思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早获新生成为守法公民做好充分准备。

  陈院长还规劝全体服刑人员,要深刻认识逃脱、狱内再犯罪的严重危害性,主动配合汉中监狱共同确保监狱安全、维护监管改造秩序、维护法律尊严。

  区法院此举对于严厉打击服刑期间监狱内再犯罪、营造服刑人员积极改造的良好氛围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徐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