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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 为提升满意度预热张弓
作者:姜晓玲  发布时间:2012-03-02 12:01:12 打印 字号: | |
  2月28日下午,汉台区法院召开紧急会议就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这是该院围绕开展“工作创新推进年”和“司法公信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提高法院案件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进行的一场预热张弓活动。

  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光德主持,全院各部门参加了会议。会上,陈光德围绕省、市法院的要求和安排,首先组织大家学习了新的《陕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定标准》,通报了2011年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并就做好2012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和动员。他就区法院如何加强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量,搞好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与满意度的关系进行了深入分析讲解。他强调,要通过案件评查,找准审判执行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薄弱环节,提高案件质量。要通过案件评查从源头上遏制涉诉信访新案的发生,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同时,在此次会议上,由多次参加全省案件质量评查的审判员张建明同志对抽查的30件案件,对照案件质量评定标准,逐案打分,并由该同志逐案进行讲评,效果很好,办案法官受益颇多,使全体办案法官进一步增强了质量意识和效率意识。为做好今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及我院案件质量提高奠定了良好基础。

  为认真做好此次案件评查工作,该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宋一同志任组长的案件评查领导小组。据悉,评查小组的案件评查活动从3月1日开始。分为自查阶段、督促检查、重点抽查、中院检查和省院检查五个阶段进行。评查中,凡本庭所评查案件出现自查不负责任、敷衍推诿、消极应付,自查后仍存在程序性瑕疵或缺陷高发情况的,除责令其重新复查外,对所在庭向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其本人及所在庭年终评先资格。本次评查结果还将记入个人业绩档案,作为法官评先、晋级、晋职的依据。
责任编辑:徐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