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我们总算能在家过上一个春节了”。当事人手持“一心为民,执法公正”的锦旗,向汉台法院执行二庭的法官倾诉着喜悦的心声。
申请执行人汉台区某建筑工程公司,1998年与汉中市某运输公司因建设工程合同发生纠纷,经仲裁部门裁决胜诉。2001年5月,该公司向汉台区法院递交执行申请,请求执行被告给付74336.86元。后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执行程序。十年来,因为被执行人公司经营一直无起色,无力偿还此欠款,而申请执行人公司也因为拿不到赔偿款而导致经济运转困难,每年年关公司负责人不得不外出躲债。2011年5月,得知被执行人有四间门面因土地升值收益良好,汉台区法院遂恢复了案件执行,向被申请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仍未主动履行。在开展反规避专项活动中,区法院以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反制效用,惩治规避执行行为,在通过电视及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一批拒绝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后,依法对房屋进行了查封,并向租用房屋的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整整一个月,执行二庭的法官冒着猎猎寒风,不顾天寒地冻,十余次到承租公司讲解法律,沟通思想,交涉执行。承租公司最终被执行法官的执着劲打动,近日,承租公司按要求代为将十年来的本金及利息共计181338.43元房屋租金如数汇入法院账户,案件执结完毕。
临近春节,区法院的各项工作却一点都没放松,为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愉快祥和的春节,全体干警们还在想方法,多渠道破解着一个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