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法庭征询民意巧判赡养纠纷
七里法庭把群众观点较好地融入审判案件中
作者:刘 莉  发布时间:2011-11-05 09:59:02 打印 字号: | |
  11月3日,汉台区法院七里法庭在汉台区七里办事处文庙村3组对原告王林发、沈会清诉其三女二子赡养纠纷一案公开进行了宣判,对方均表示服判息诉。辖区村民一至称赞制定的判决公平。

  原告王林发(男,82岁),沈会清(女,78岁)系夫妇,均系汉台区七里街道办事处文庙村3组村民。夫妇二人共育有王大义、王小义、王大英、王丽英、王小英五名子女。其五名子女均已成家并育有子女。王林发、沈会清夫妇1986年分家析产,1987年3月王林发夫妇与次子王小义合家共同生活。24年来,王林发夫妇生活起居均由次子王小义照顾赡养,其他子女均逢年过节给钱给物,履行了各自赡养义务,一家人相处和睦,未发生纠纷。2009年沈会清因病住院,王林发要求子女每人给付500元医疗费,除长女王大英给付300元外,其他子女均按要求给付。

  2011年2月,沈会清再次因病住院,王林发要求子女每人给付3000元医疗费,除次子王小义、次女王小英外,其他子女均认为次子王小义享受父母全部劳动成果,以农村传统习俗应由王小义承担全部赡养责任为由,拒不同意支付医疗费用。七里办事处、该村组多次调解未果。

  王林发夫妇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五被告每月支付夫妇二人生活费200元,并平均分摊两夫妇住院医疗费用及将来过世后丧葬费用。法院组织调解时,原告夫妇子女间彼此仇视、互相谩骂,亲情濒临破裂。

  审理中,七里法庭核实,王林发夫妇每月享受政府养老及高龄补贴190元,其长子王大义残疾多年,长女王大英身患疾病,二人家庭在本村均属低保救济家庭。为妥善处理矛盾,七里法庭在该村组召开座谈会,召集部分村民代表公开对该案进行讨论。在座谈会上,参会村民代表向法庭提出裁判建议,认为应考虑农村赡养习俗,即小儿子王小义与原告夫妇合家24年来,王小义享受了父母全部劳动成果,王小义理应承担大部分赡养责任,其余子女酌情承担赡养责任。

  为缓和王林发整个家庭亲情关系,平息子女间的对抗情绪,对该村民众代表意见,合议庭综合进行考量,并协同该村组干部多次给王林发夫妇摆事实,讲道理,最终王林发夫妇表示体谅子女实际困难,只请求法院对沈会清2011年2月住院费用12000元,酌情判决几子女予以分担,放弃其它诉讼请求。

  七里法庭调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作出判决,长子王大义给付住院费1000元,长女王大英给付住院费1000元,次女王丽英给付住院费2000元,次女王小英给付住院费3000元,次子王小义给付住院费5000元。在场群众听了法庭审判均认为该判决公平公正,符合农村赡养老人实际情况,既平息了纠纷,又缓和了其家庭亲情关系。
责任编辑:徐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