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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面子”挥刀施暴 讲“义气”双双领刑
作者:赵步高  发布时间:2011-08-15 16:36:20 打印 字号: | |
  8月15日,汉台区法院对被告人徐佳、韩彬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进行了宣判。被告人徐佳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韩彬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民事赔偿部分达成4.6万元调解协议,并已兑付履行。

  2009年12月15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韩彬到汉台区榕树网吧上网时与被害人陈坤为争上网电脑发生纠纷,韩彬认为陈韩没有给他“面子”,便通过电话叫徐佳、朱华、李健带上几把砍刀到网吧来。3时37分,韩彬、徐佳、朱华、李健持刀冲进网吧追砍陈坤,致陈坤三处轻伤、一处重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

  易冲动、爱“面子”、讲“义气”是目前青少年犯罪共有的特征,往往为了一句话、一个动作大打出手,甚至刀棍相加,毫不顾及对方的健康与生命;加之哥们、兄弟的“仗义助威”使更多无辜青少年卷入团伙共同犯罪中。锒铛入狱,面对高墙,多少悔恨的眼泪也无法弥补法律严惩的青春。因此法官希望广大青少年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在学好文化知识的同时做一个懂法、讲法、守法的公民;同时希望网吧、游戏厅等场所能切实做好警务措施,相关管理责任部门应依法加大审理力度,切实保护青少年在消费时的安全问题,杜绝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共同为青少年营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

 (以上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蒋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