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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小事而不为 勿以事小不作为
-----铺镇法庭深入基层排解处理纠纷 赢得当事人及群众认可称赞
作者:苟斯杰  发布时间:2011-08-02 17:00:35 打印 字号: | |
  2011年7月20日,早8时许,铺镇法庭刚刚打开法庭大门,准备开展新一天的工作。这时一名七旬老人提着购买的西瓜等食品缓慢的走进郑戈庭长的办公室,一见到郑戈庭长,老人顿时热泪盈眶。 “我今天来是谢谢法庭的,我的赡养问题得到圆满解决,次子已经交纳了养老保险金,我也及时领到了第一个月的养老补贴,这是我的一点心意,你们一定要收下。”郑庭长给老人让坐后将茶水递到老人手中后,耐心和老人拉起了家常。“你看,给你解决好赡养本来就是我们作为法官的职责,看到你的晚年生活能得到保障,我们悬在心上的石头也放下了。”最终法庭干警说服谢绝了老人的礼品,将老人送出了法庭。

  事情还要从6月份前说起,这名老人名叫杨英(化名),系汉台区铺镇新安村村民。2010年3月因其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致使老人诉至本院请求依法判令其子女共同履行赡养义务。郑戈庭长接案伊始就考虑到此案处理的好与坏对当地的普法教育意义重大,随即决定结合审判“五进”活动,法庭先后数次邀请铺镇镇政府、新安村村委会及村民代表,在新安村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审理,并通过不厌其烦的说服教育和成熟的司法技巧,最终以调解的形式化解了该起家庭内部纠纷,使该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较好体现。然而调解书生效后,杨英的次子杨二(化名)并不按调解协议内容履行自身应尽的赡养义务,致使老人杨英的晚年生活仍无保障。得知该情况后,郑戈庭长并没有简单的将案件转入到执行程序。而是考虑到自己了解当事人具体情况这一优势,于2011年6月亲自携慰问品下乡看望老人,这一行动让老人的次子顿时感到羞愧无比,加之郑庭长趁热打铁的批评教育,最终杨二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同其兄长共同对其母承担赡养义务。旁观的村民纷纷竖起大拇指感动不已。

  “勿以事小而不为,勿以事小不作为” 一直以来,铺镇法庭以此为工作导向,深入基层了解民意,将工作方向的灵活性和法律规定的原则性充分地结合,运用情理法解决了因交通事故、赡养问题、雇员受害等引起的各类纠纷。真正促进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赢得了群众的支持和认可。
责任编辑:蒋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