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上午,汉台区法院民二庭办案法官们主持协调,通过释法理、讲情理,促使16起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结案标的达190.62万元。不但保护了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而且切实维护了汉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7月中旬,汉台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一批被告均为汉中雪花磨粉机制造公司(下简称“雪花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民二庭接到16案的承办任务后,宋庭长认真审查诉讼材料后发现,被告雪花公司因采购钢材、轴承、配件、油漆等生产材料与众厂家素有业务来往,由于拖欠货款逾期未付,各厂家起诉要求被告雪花公司支付欠款及利息。5位办案法官商议后认为,原、被告一贯有良好的业务合作,被告雪花公司对于所欠货款也列单签字确认,并且在本地也有较好的商誉,双方对案件事实并无太大争议,只要多做些法理、情理工作,16起案件还是有希望促成调解。办案法官随即深入被告雪花公司集中送达了16案诉讼材料,在雪花公司办案法官详细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方面分析利弊,面对面对法定代表人吴某进行诉讼指导。闻听办案法官一席话,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当即表示:因公司尚未进行体制改革,加之磨粉机售出后未能及时收回货款,导致财务困难,欠16家企业的货款属实,听了法官的释法和指导,公司愿意调解,请法官们多做原告方的工作,宽限还款时间。
得知被告雪花公司有调解意向后,各办案法官分头用电话与原告和其委托代理人沟通交谈,积极争取16家公司对被告公司的谅解,为16案的调解结案做好了铺垫工作。经过一番努力,7月28日上午,16案的原告均到庭同被告方委托代理人进行面对面沟通协商调解。5位办案法官语重心常地进行劝导。
最终16案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自愿放弃利息主张,被告雪花公司于8月31日前付清欠款。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