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汉台区法院刑事审判庭针对抢劫、抢夺、盗窃、故意伤害等案件呈现低龄化趋势,青少年群体正成为侵犯财产权、人身权的主要人群现象。通过调研,青少年犯罪较去年同期增加23.8%,针对青少年此类案件多发的趋势,该庭有的放矢,积极做好应对和预防。
一、组建专业合议庭。调集“精兵强将”组建少年合议庭,由专人审理涉及青少年犯罪案件,加大青少年犯罪的审理力度,依法对教唆、引诱青少年涉案的犯罪分子从重处罚,积极营造对此类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对于因一时激愤、哥们义气实施犯罪的青少年突出“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审判特点,做到审判前法制教育,宣判后服法教育,改造阶段悔过自新教育的“四环节教育”,并充分发挥审判员,陪审员、监护人、基层组织作用教育未成年被告人正确对待审判,促其自我悔罪,以求融家庭、学习和社会教育于审判的特殊教育效果。如罪犯马靖故意杀人案、王正抢劫案,在宣判后,为二被告人安排适合的工作,并送去了被褥及基本生活费,预防了再次犯罪;刘建新盗窃案,向荣坤抢劫案在宣判后,积极联系学校,恢复其学籍,避免了失学情况;
二、多种形式促教育。目前很多中学生、大学生的法律观念仍停留在“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同态复仇的原始法律意识中,其中不乏利用同学情、哥们义气等感情包袱,迫使很多同学朋友为自己的私欲实施抢劫、盗窃、故意伤害行为,形成团伙性青少年犯罪,影响面广,情节严重。为从源头上遏制这种情形,2010年4月至2011年6月区法院刑庭利用法庭开放日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旁听“两抢一盗”、故意伤害等青少年犯罪案件审理20次,深入理工学院、商校等校园开设巡回法庭和法制宣传15次,参与师生共计6万多人,从而使青少年认识到犯罪的危害,自觉远离、抵制犯罪。同时针对涉及学校与学生的案件,积极向学校以及教育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如向荣坤抢劫案,向其学校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学校建立学生请销假制度,注重课外法制教育,帮助学校落实相关防控帮教措施。
三、积极构筑预防网络。为切实预防犯罪,刑庭少年合议庭注重与学校、社区加强协作配合,建立法院志愿者、学校老师、社区干部三方经常性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了解、介入、预防和干预青少年违法情况,充分认识到法律已经不是孤立与学校教育范围的社会规则,必须聘请专业法律人士定期为学生开展普法教育,剔除懵懂、错误的法制观念和义气助威的违法犯罪行为,清楚明确的认识到一旦实施犯罪对自己将来的人生会带来多么巨大的危害,营造良好学习生活氛围。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弱则国弱。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汉台区法院刑事审判庭针对青少年这一心智还不成熟,性格还不稳定的群体,着眼于教育、感化、预防工作,主动做好职能延伸,采取多项措施,在预防青少年免受犯罪侵蚀上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