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法院执行工作被陕西省委政法委、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无执行积案法院”荣誉称号后。5月4日上午, 在全区学习传达市“两会”精神暨2010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表彰大会上,该院又被表彰为全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2010年,该院在区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493件,审执结2408件,诉讼标的21750.79万元。结案率96.59%,同比增长0.49%;未结案件85件,同比下降30.3%。在开展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中,该院严格落实执行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执行措施,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649件,兑现执行金额12204.09万元,执行兑现率92.75%,实际到位率较去年上升12%。为清理执行积案,该院在集镇、社区开展执行专项宣传10场次,为偏远地区群众和行动不便当事人送去案款58.2万元。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和赞扬。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宋一表示,荣誉代表过去。新的一年,汉台区法院将正视成绩、珍惜荣誉,坚持服务大局,能动司法,以公正高效的办案,严谨务实的作风,为汉台的经济发展服好务,为富民强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