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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妻丧母悲难抑 法官巧解化恩仇
作者:孙泺添  发布时间:2011-05-05 15:46:05 打印 字号: | |
  • 把赔偿款给受害人送到家中
  • 当事人给法官送来锦旗
  2011年5月3日下午,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连成义、刑事审判庭庭长索晓江及案件承办法官熊伟等同志亲自将任敬军交通肇事案案款13.5万元送到被害人家属孙宏志家中,并组织村组干部20余人召开了座谈会,走访征求了当地村民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案件高质量、快效率的处理使孙家老少颇为感动,孙氏家族所在河东店村民委员会送上“执法如山、情系民生”的锦旗,对汉台区人民法院严谨、热忱、负责任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和赞许。

  2010年10月5日20时20分许,河东店村民孙宏志驾驶三轮摩托车载着妻子张青英和一天辛劳的喜悦,沿316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褒河街一厂路口时,张青英从三轮车上跌倒在公路上。五分钟后,任敬军驾驶车牌号为AC9481华山牌重型自卸货车途经此地,由于天黑,误认为道路上的张青英是掉在公路上的垃圾袋,仅将车头进行了避让,后轮碾压在“垃圾袋”上,未停车检查就离开了案发地。目击群众将这一惨剧告诉孙宏志后,赶到现场的孙宏志及一双儿女失声痛哭,让周围群众无不悲泣。孙宏志家族亲属听闻肇事司机未归案,将316国道堵塞三天,希望引起政府重视。2011年3月,案件起诉到汉台区人民法院后,连成义副院长迅速召开刑事审判庭庭务会,分析案情,确定以“民事调解为主线,亲情化解为思路”展开工作。特邀受省高院表彰的优秀人民陪审员、区人大代表孙维忠同志参加调解工作。刑事审判庭庭长索晓江与案件承办人熊伟和孙维忠同志多次深入案发地了解案情,安抚孙宏志及其家族亲属,并从中筛选出几位在家族中有威望的长者分头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二十多次的谈话,孙宏志终于同意参加调解。索庭长考虑到孙氏家族在褒河属于望族,虽然事关一个家庭,但折射出上千人民意,必须乘热打铁,以情化解。首先发挥当地陪审员和人民调解员贴近当地群众工作的特点,分为三大块:1、组织女干部安抚依赖母亲张青英生活患有智障的女儿;2、组织年轻干部卸下其儿子的思想包袱,使其自愿协助法院干警做父亲孙宏志的工作;3、组织家族长辈和案件承办法官,给孙宏志等人讲法律,宣政策,疏导心理。经过一个月的艰苦努力,原、被告双方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自愿达成一次性赔偿13.5万元的协议,此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一句谢谢,一份满意;一面锦旗,一份真情;一腔热泪,一息民生。汉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们,不仅是严惩犯罪的铮铮铁汉,更是对人民群众心怀柔情。他们始终牢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方针,将这一腔热血奉献给汉台区人民,奉献给法律事业,奉献给祖国。随时接受着党和人民的考验。
责任编辑: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