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下午,汉台法院执行法官载着大米、食用油和干警自发捐助的2000余元现金,送到辖区铺镇双庙村申请执行人家中,以帮助其暂渡难关。
2003年5月杨凡和妻子王丽萍判决离婚后,婚生子杨小华判给丈夫杨凡抚养,王丽萍承担每月70元的抚养费。由于杨凡患有精神疾病,所以孩子一直由其母亲卢玉兰代为抚养。2011年1月,杨凡之母卢玉兰以杨凡名义申请执行王丽萍给付子女抚养费,区法院执行庭受理该案后,迅速展开执行,到被执行人家中未见到被执行人,通过走访调查得知被执行人王丽萍自离婚后,一直离家外出,查无音讯。该案的执行变得尤为困难。一方面申请执行人家庭经济非常困难,生活十分窘迫,老人卢玉兰既要抚养正在上高中的孙子杨小华,又要照顾患精神病的儿子,抚养杨小华急需用钱;另一方面被执行人亲属也家徒四壁,想通过其亲属代为履行也不可能。看着老太婆卢玉兰经常来法院执行庭询问执行情况,执行法官看在眼里,急在心头,而该案,又不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分管执行的罗文宇副院长发动执行法官干警进行捐款救助,执行法官们纷纷慷慨解囊,捐款2000余元,并为老人购买了生活必需的大米和食用油送到其家中。老人接过法官干警的心意捐款时,感动的热泪盈眶。临走时,副院长罗文宇还特地嘱咐村干部,一定及时为老人办理低保,确保老人生活无忧。
扶危济困,帮弱救急,是人性中的一朵善良之花,汉台法院的执行法官“既善其身,兼济天下” 的为民情怀将法律光明和正义洒向当事人的心田。(文中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