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汉台区法院开展审判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活动呈现良好态势。
2011年2月24日市同济医院以房屋租赁纠纷阻碍了企业的正常发展为由将出租方起诉至法院,该院民一庭巡回二庭在审理前主动深入社区了解案情,在走访调查中,了解到市同济医院在2010年5月与某出租方缔结承租房屋合同,因同济医院所承租的房屋中有两间门面房正被城市信用社使用,双方约定由出租方负责同城市信用社协商沟通,并在约定期限内将该门面房交付同济医院使用,合同约定到期时,某城市信用社以银行搬迁需通过银监会审核同意,且手续繁琐为由拒绝在期限内将门面房交付同济医院使用。因逾期交房,导致同济医院业务发展受阻,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达12万余元。案件审理开庭前,巡回法庭法官多次深入同济医院及城市信用社找双方单位领导协调,2011年2月24日该庭办案法官在同济医院再次召开案件协调会,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两间门面房在本年5月初交付给同济医院作为修建急诊室使用。调解协议签署后,双方当事人均露出满意的笑容,他们用一次次的握手向调解法官们表达着心底由衷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