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为人民司法 让群众满意
— 汉台区人民法院荣获人民群众满意殊荣
作者:叶 亮   发布时间:2011-02-11 08:45:54 打印 字号: | |
  • 被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为“2010年度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法院”
  • 被汉中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0年度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
  汉台区人民法院以“坚持科学发展、创建平安汉台”为主线,深入开展“保荣誉、建机制、体能力”主题活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公正高效的审判执行工作为汉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2011年元月,该院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法院”。 

  过去一年,汉台区法院共受理案件2493件(含旧存103件),审执结2408件,诉讼标的额达16869.35万元。结案率达96.59%,同比增长0.49%,未结案件85件,同比下降30.3%,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全年对1491件涉及民生的案件进行悉心调解,调解撤诉案件达924件,在调解结案的案件中,当庭履行完毕的有341件,占调解案件总数的36.9%。自去年10月起,全院取消双休日作息时间,突破常规加班加点。法定期限内结案达100% 。该院多项工作数据在全市排名前列,人民满意度在全省排名73位,较上年大幅提升17个位次。

  踏入汉台区法院,处处洋溢着亲民、为民、便民的和谐春风。该院在立案大厅设立的宣传栏上详细的公布了立案条件、诉讼费用收取标准以及风险提示等事项,在接待室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快捷诉讼引导服务,同时,为当事人设立了休息室、休息区,配备有饮水机、书写桌、纸、笔、复印机、传真机、急救药箱等便民人文设施。在抓好以上服务的同时,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机制,在全市率先建立非监禁刑“3 1”矫正模式,与各乡镇、社区建立了帮教平台,召开了涉及全区105名非监禁人员及相关部门、单位参加的矫正大会,签订了非监禁刑人员承诺书和“3 1”矫正工作责任书,从根源上预防和遏制再次犯罪,社会反响良好。 该院还创新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拓展调解领域。先后在河东店法庭、铺镇法庭、七里法庭建立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相结合的调解联动机制,联合司法所、派出所、基层调解组织、信访维稳办等基层单位,构建起基层调解网络。法庭法官划片包村,在基层村组设立驻村调解点,定期下乡调处村民纠纷。对涉及房地产、医患、人身损害赔偿等社会矛盾突出纠纷我们采取提前介入方式予以调解。许多案件在基层调解组织的调解下及时予以调解解决,全年共收到当事人和人民群众感谢办案法官及时化解纠纷的锦旗25面,感谢法官司法为民、执法公正的信件48封。

  新的一年,汉台区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大力开展能动司法,在“促进和谐发展、服务汉台人民”的道路上谱写出更加辉煌的篇章。
责任编辑:叶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