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巍秦巴铸就正义之魄,泱泱汉水养育公平之师。2010年11月,我们来到刘邦故里、韩信福地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进行专业实习。在法院刑庭学习的一个月,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受益匪浅,感触颇深。一个月,如白驹过隙,匆匆而过,在庄严的法袍映衬下,在清脆的法槌声中,我们学到四年大学生涯所不曾学到的审判知识和唯法至上的能力。在汉台区法院这个公平之师里,我切身感受到法官学高身正、勤恳踏实执法为民的真实故事。
对于我们这些身处象牙塔懵懵懂懂读书的青年学子而言,要想真正学好法律,就应当理论联系实际,知行合一。读书把知识拉长成智慧,实践将知识积淀成经验,在时间无限的横坐标里,放大成人生的价值。这一个月的实习,使我对专业知识的学习方向,对法官职业的认识,对犯罪的起因、对法律工作以及现实的了解都有了更深的了解。下面我就从这四个方面谈谈我的感受。
感受一:学无止境。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莫说你在学校专业课成绩有多么好,莫说你读过万卷书,可是到了工作岗位上,一切都从零开始。有一句名言,智慧是在对人和对事的工作当中逐渐增长出来的。例如,
要学会整理卷宗,一边整理,一边翻阅。是为了一方面掌握案情,一方面熟悉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和其中的各类法律文书;
要旁听案件,熟悉真实案件审理程序,了解现实中法官的审理方式,切实懂得刑法宽严相济、惩恶扬善、警世育人的目的;
要学会笔录记录,以前我总以为笔录就是说什么、写什么,自己不用管,没有重点。后来才明白笔录内容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应准确的、清楚的反映犯罪嫌疑人或其他被谈话人的实际情况,而记录人员也必须熟悉案情,注意与谈话人密切配合,因为一个关键的笔录往往会影响案件的审理;
要学会法律文书写作,以前在学校时,总觉得像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很简单,只要格式正确就行,殊不知竟是大错特错。尤其是刑事法律文书,是不容许半点疏忽差错的。那刑事判决书来言吧,定罪量刑量多少,不是随便说就能判的,是要对被告人、对被害人、对社会负责的,每一个案件都要经过严格的庭审调查、举证、质证、认证和合议庭评议合议庭评议等程序后才能做出判决的。老法官拟写的判决书、案情认定、定罪量刑书书写清晰,大家都心服口服。
跟老师调解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下乡调查案件,在做这些工作时,不仅应当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还要在专业之外涉猎广泛,比如与当事人接触,要摸透其心理,这需要心理学知识;处理经济类犯罪,需要经济学常识;在衡量案件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时,还需要社会学及政治学知识……来到实习岗位,才真正体会到法律是一门艺术,它可以综合这么多学科领域,听起来让人敬畏,但学无止境,当运用自身所学知识,为当事人解决问题之后,内心的满足感会让付出的泪水与汗水变得有价值有意义,更何况学习本身就是一种享受呢?
感受二:贞观之吏
有一句古谚,虽有贞观之法,苟无贞观之吏,欲其刑善,无乃难乎?尽管今时今日我国的法律还亟待健全和完善,可是我们的基层法院却不乏兢兢业业、清正廉明的“贞观之吏”。
这一个月的接触,让我见识了一群有责任感、有魄力的法官,索庭长处理案件干脆利落,张庭长刚柔并济,熊伟法官俊朗干练,李洪良法官细致入微,孙泺添大哥学识广博……他们待人接物雷厉风行,居中调解公正有道,处理案件全心投入,私下交往风趣幽默,这点点滴滴都触动着我的心。有人说,“法官要对社会负责,勇于担当、善于担当”。在汉台区法院,我深刻的感触到了这一点。
感受三:罪恶之源之我见
在实习过程中,我们经历最多的是还是各种各样的刑事案件。在这些案件中,有交通肇事的,有诈骗的,有打群架故意伤害的,有邻里间盗窃的,有因赌博打架的,有购买假币的,有为追钱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有心贪购买假币遭人诈骗的,有妨害公务的……
在这些犯罪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法制观念淡薄,有一半都是家庭环境条件及差。仅仅用一个月的案件来评价,也许这并不准确,但毋庸置疑,整个国家的自下而上普法教育和实际关乎民生的社会保障制度急需进一步的发展和改善。
感受四:现实令人警醒,也令人成长
没走出象牙塔之前,认为法律是神圣,高而不可及的。真正踏入实践,才可以真切感受到司法工作实践中的困难和艰辛。在捉襟见肘的物质条件和矛盾交织的执法环境下,基层法院的工作人员依旧坚持信仰,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这也正鼓励我们,在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无论现实有多不完美,都值得我们法律人去努力、去维护、去完善。
张明楷教授曾说“心中充满正义,目光往返于法律与事实之间,来寻求天理、法律与人情的统一”。在我看来,司法工作更像是一门处世的艺术,一门令人敬佩的处世学问,不仅要利用法律指引人们的行为,更要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为期一个月的法学专业实习结束了。我深深感谢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和实践的平台。感谢法院刑庭的法官、书记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这一个月来对我们的照顾和教导。他们的知识和经验都值得我去学习、体会和借鉴。亦是我人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