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下午,七里法庭全体干警会同辖区崔家营村干部来到该村李某家中,对为离婚欲轻生的瞿某与李某的婚姻纠纷进行调解,使瞿某放弃轻生念头,与李某重归于好。
崔家营村瞿某(女,44岁)10月23日立案起诉与李某离婚,11月24日瞿某向办案人员打电话称李某不愿意离婚将自己守在家中不让出家门,人身安全受到了威胁。当日,七里法庭到瞿某家了解情况时未与李某联系上,于是与该村委会及时沟通,了解到该村干部已两次对双方矛盾进行过调解,两人主要矛盾是因为经济方面的原因。11月25日早9时许,瞿某再次向办案人员发短信称李某不愿意离婚将自己守在家中不让出家门,欲跳楼轻生。七里法庭庭长张全沛及时和村委会干部取得联系并一同到瞿某家中,在了解到两人已结婚17年,女儿已15周岁,两人并无大的矛盾。七里法庭法官及村干部先是针对二人矛盾焦点经济问题深入分析,为被告李某寻找解决办法后又对二人分头进行教育,经过一下午耐心细致的调解,李某提出的解决方法得到了瞿某的认可,瞿某在法庭的反复工作后也做出了相应让步,原、被告最终达成了和好协议。李某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时感激地连声说:“感谢法官和村干部,你们挽救了我们的家庭,为我的家庭和睦费心尽力,帮我出主意想办法,使我们夫妻感情和好如初,我们一定会珍惜家庭,好好生活。走出李某家大门,村干部乐呵呵地说,我们这些“村官”现在被法庭收编成了“法官”了,和法官一道把他们难断的家务事给调解和好了,他们家庭和谐了,咱们村上也和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