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汉台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市人民医院病房内设庭,以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李某、张某涉嫌盗窃一案。
该案中,犯罪嫌疑人李某与张某因长期吸毒,无钱消费而相约一起盗窃。2009年8月10日,该二人在汉中市汉台区天汉大道盗窃电动车一辆(评估价值1822元)后销赃得款400元挥霍。后二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李某因盆骨粉碎性骨折在汉中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而另一被告人张某又因吸毒被强制戒毒于汉台区看守所内。该案李某因病卧床不起,该院考虑到李某的实际情况,在坚持法律原则的同时,注重情、理、法相结合,决定在李某所在的病房内设庭审理此案。
上午9时,几名法官来到李某的病房内,在李某病榻前的审判席坐下,由两名法警押解的另一名被告人张某也被提押到病房内接受审理,庭审顺利展开。庭审中,张某、李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愿意悔罪,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判处(该案未当庭宣判)。庭审结束,躺在病床上的李某在看完笔录签字时一再表示,感谢法院能用这么人性化的方式到他的病房里开庭,并说今后一定好好做人,不再做违法乱纪的事了。
庭审顺利结束,同病房的其他病人和家属对法官能注重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性化的审理模式表示赞扬:“法律无情人有情,能为一名有犯罪嫌疑的人考虑地这么周到,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