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年八月二十日汉台区人民法院在汉中市中心广场设庭对杨勇等六案九名犯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抢夺罪罪犯进行了公开宣判,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公开宣判了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的死刑犯李军罪状,并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陕西省电视台、陕西法制日报、汉中电视台、汉中日报社、汉中广播电台进行了现场报道。五千余名群众参加了旁听,并向媒体表示,这是壮“严打”声威、掀“严打”高潮、长群众志气、灭犯罪分子威风的重要标志。充分显示了党和政府整治社会治安的决心,充分反映了党政府和政法机关是代表人民利益、反映群众意愿、为老百姓办实事的,这样的会开得顺民心,合民意,广大群众拍手称快。
多年来,通过汉台区党委和政府的不懈努力、汉台区政法机关坚持不懈的依法严惩刑事犯罪,社会治安形势良好。但在我区一些地方,尤其是城乡结合部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还不断发生,人民群众对这些犯罪分子深恶痛绝。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是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巩固和加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手段和措施。按照汉台区委政法委的安排,汉台区人民法院决定对上述罪犯进行公开宣判,保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没有严厉的打击手段和强大的震慑,就不可能有效地遏制刑事犯罪。汉台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从快的“严打”方针,重拳出击,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 “稳、准、狠”地打击抢劫、抢夺、故意伤害、诈骗、盗窃等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的犯罪,同时坚持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为保持良好的治安秩序,促使我区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其他工作稳步向前推进作出不懈努力。
和谐社会是社会各种要素和关系相互融洽的社会状态,也是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断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状态,更是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的健全的社会状态,而和谐、有序的社会状态离不开法律制度的规范。只有切实加强治安防范措施,加强对犯罪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的审判职能作用,才能确保一方平安,才能构建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社会,才能彰显法治的力量,才能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才能保障人民的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