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有效地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是汉中市汉台区法院近年来坚持能动司法、化解社会矛盾的主要举措之一。6月22日,该院与辖区一公安派出所、办事处等多部门联合调解了一起易激化的民事纠纷,防止了矛盾扩大,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
刘强(化名)是汉台区城郊的村民,因其所在的村庄已逐渐地发展成为城区,土地已全部被征用,刘强靠养殖奶牛、经营拖拉机等生活,生活也较为殷实。2009年9月,在城市拆迁改造中,刘强与一建筑开发商之间产生了纠纷,开发商工作人员与刘强之间互相殴斗,造成刘强身体伤害,后辖区公安派出所着手调处该纠纷。期间,因涉及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刘强的家人到汉台法院咨询如何计算相关损失,法院也为他们提供了详细的法律规定及计算依据。在派出所调解过程中,刘强提出近8万元赔偿请求,开发商却只出3万元,双方争议较大,多次调解未果,矛盾不断升级。2010年6月,刘强的伤情又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加之,刘某受伤后,家里的奶牛无人养殖,拖拉机也无法经营,损失很大。同时,因纠纷长期未得到处理,刘强及家人情绪激动,扬言要采取进一步的过激行为,眼看着矛盾即将激化。汉台法院得知这一情况后,安排该院法官前往派出所协助调解。在调解中,法官给双方当事人提供了详细的法律法规,并耐心细致地讲解了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内涵,按照刘强受伤、住院等情况,逐项计算刘强所受损失,不厌其烦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引导双方以和为贵,换位思考。最终,在汉台法院和派出所等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双方握手言和,以开发商赔偿刘强4万元达成调解,一起易激化纠纷得到了彻底,稳妥的化解。